六兄妹為深圳房產反目,多子女的遺產分配,如何多分遺產?

2025-10-08

兄妹為深圳房產反目,多子女的遺產分配,如何多分遺產?

一、背景聚焦

深圳的一棟六層樓,成為六兄妹對簿公堂的導火索。林先生的母親晚年患有血管性癡呆,被法院宣告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,日常由保姆照料,生活和就醫等主要依靠林先生和林先生的妹妹照顧。

母親去世後,六人因遺產分配問題爭執不休,最終訴至法院。四個哥哥主張平均分割遺產,而實際照顧母親的弟弟和妹妹則要求多分。

弟弟妹妹還指出,大哥作為母親的長子及指定代理人,不但未積極安排照料生活起居,甚至連葬禮都不參加。

大哥說:是因為“參加葬禮後不能參加女兒的婚禮,”受本地習俗的影響,才沒有出席母親葬禮。



 

二、法院判決

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如下判決,綜合考慮本案實際情況,在分配遺產時,弟弟與妹妹可酌情多分,對未參加母親葬禮的大哥應予少分。

林先生妹妹長期照顧母親生活、支付醫療費、喪葬費,盡了主要贍養義務,可酌情多分。

長子以所謂風俗習慣作為其不參加母親葬禮的理由,很難說是合乎人情的,並根據六人母親所盡贍養義務的多少,確定遺產由林先生妹妹多分、三位哥哥次之、大哥又再次之的分配原則。

最終,林先生和妹妹各分得一層半樓,三個哥哥各分得一層樓,大哥沒有。母親的銀行存款六人均分。

 

三、律師觀點

盡贍養義務是核心,經濟供養、生活照料、精神慰藉均可作為“盡義務”的證據。建議保留支付憑證、醫療陪護記錄、保姆雇傭合同、親友證人等證據。林先生和妹妹能提供支付憑證、醫療單據、保姆雇傭記錄等,證據鏈完整。

家庭成員間如果情緒積怨難以協商,建議儘早通過法律途徑解決。如果涉及跨境繼承,涉及香港與內地法律差異、產權不清、跨境執行等問題,建議諮詢熟悉兩地法律的律師團隊。

 

四、結語

多子女家庭更需明確責任,父母晚年贍養責任應儘早明確,避免互相推諉,事後爭執。子女本應是家庭溫暖的延續,卻因財產分配演變為糾紛。若要多分遺產,關鍵是盡到實實在在的贍養責任,而非僅憑血緣關係主張權利。理性維權、保留證據、依法主張,才是解決繼承糾紛的正道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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